一、幼兒園語言教育活動的設計原則(一)注重幼兒獲得經驗的原則設計任何一組或一個語言教育活動,教師都必須注重幼兒的語言經驗。只有以兒童語言經驗為基本設計的出發(fā)點,才能保證設計出來的活動符合幼兒語言發(fā)展的需要,才能使設計的活動對兒童語言發(fā)展真正起到促進作用。
注重幼兒獲得經驗的原則包含以下兩層意思。
1.設計活動時,教師必須考慮教育對象現(xiàn)有的發(fā)展水平,,即他們已經獲得的經驗。如果不掌握本班幼兒已有的語言發(fā)展水平,設計的活動就可能成為無的放矢的活動。如組織小班幼兒進行情境談話"做客",教師就需要觀察了解這個班幼兒已有的經驗,是否已掌握了一般做客時所用的禮貌語言等。
2.在設計活動時,教師需要考慮根據幼兒原有經驗再為幼兒提供一些什么新的經驗內容,這些新的語言學習經驗內容應當建立在幼兒已經獲得經驗的基礎上。如當幼兒參與情境談話"做客"這個活動時,教師可引導他們進一步理解和掌握"做客"的交往方式和語言運用方式,原有經驗和新的內容會引發(fā)幼兒較強烈的學習興趣。因此,新的語言學習經驗內容對參與活動的幼兒來說,是"跳一跳,夠得著"的果實,有一定的挑戰(zhàn)意味。當幼兒積極參與活動時,他們可以通過學習,將這部分的經驗內容再次吸收轉化為已經獲得的經驗。
(二)教師與幼兒互相作用的原則盡管在教育活動中,活動的主體和活動的對象相互作用構成活動的主要關系,由于幼兒認識和經驗的不足,在教育活動中,教師的參與是不可缺少的。因而在幼兒教育活動中,教師和幼兒相互作用構成了一對關系。
教師與幼兒在活動中的相互作用,主要起到促進幼兒學習活動的目的。在幼兒語言教育活動中,必須明確這樣一點:教師參與活動必須以幫助幼兒更積極主動地學習為目的,在此基礎上,發(fā)揮教育的主導作用。
在設計語言教育活動時,教師要考慮幼兒主動活動與教師參與活動的比例關系。實際上,這也是幼兒在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和教師在活動中主導作用的具體化問題。當然,幼兒和教師在活動中的主體和主導關系是相互作用的,會根據具體活動內容、活動要求而發(fā)生變化。當需要的時候,教師在活動中參與主導作用發(fā)揮得多一些;不需要時,教師參與主導作用就發(fā)揮得少一些。如何才能做到教師與幼兒相互作用發(fā)生適度的影響呢?主要應注意以下幾點:
1.了解每一個幼兒(包括個別幼兒的特點在內)的發(fā)展水平。由此,教師決定自己在活動中參與組織成份的多少。
2.找出語言教育活動中出現(xiàn)的新的技能、新的語言要求。由此,教師策劃自己參與指導的重點和難點。
3.了解每一個幼兒在語言教育活動中操作工具的熟練狀況。由此,教師決定自己參與指導的時間分配。
(三)活動內容與方式相適應的原則在語言教育活動中,各種活動內容和方式之間存在一定的關系。不同的活動內容可以選擇相同的活動方式;同一個活動內容也可以選擇不同的活動方式。因此,教師在設計語言教育活動時,應注意活動內容和方式相適應的問題。
1.教師要根據具體的內容考慮決定采取適當?shù)幕顒臃绞。如學習童話《金色的房子》,教師可以考慮采用表演游戲的方式來幫助4~5歲幼兒理解童話內容,體會作品角色的情感心理。若是一首短小的兒歌或學習某個講述內容,就不能用表演方式進行了。
2.按活動內容選擇一定活動方式時,教師要注意這一方式對教育對象是否適用。如有的故事內容很適宜進行表演,但表演對參加活動的某個年齡班幼兒有較大難度,這時教師應考慮改用其他活動方式來進行。
設計語言教育活動時,教師若能抓住活動內容和活動方式兩個關鍵點,就可能充分發(fā)揮自己的創(chuàng)造性,為幼兒組織適合他們特點的適合教育要求的能實現(xiàn)教育目標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