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同伴交往中,孩子有時會在未經(jīng)大人許可的情況下私自把家里的東西送給了別人。父母發(fā)現(xiàn)后,往往會有下面兩種不正確的反應(yīng):
第一種父母:“洋娃娃哪里去了?”孩子答:“我送給××小朋友了。”父母聽后便不再繼續(xù)過問。這種不置可否的態(tài)度使孩子誤以為得到了默許,而下次再拿家里東西時依然不會考慮父母的意見。
第二種父母:“洋娃娃哪兒去了?”“我送給××了。”孩子回答。于是父母大怒:“誰讓你送人的?敗家子!明天去要回來,否則下次再不給你買玩具了……”這類父母在不了解原因的情況下對孩子動輒訓斥并加以威逼,容易挫傷孩子的自尊心。那么,正確的態(tài)度應(yīng)該是怎樣的呢?
1、了解動機,區(qū)別對待。孩子送東西給同伴的動機一般有以下幾種:(1)幫助小同伴。如孩子把鉛筆送給了沒帶文具的小伙伴等。(2)表示對同伴的友愛。如小同伴互贈禮物以示友誼。(3)取悅同伴,以送東西作為討同伴歡心的一種手段。(4)向同伴炫耀,這多半發(fā)生在虛榮心強的孩子身上。顯然,前兩種動機家長應(yīng)予以支持,在肯定其動機的前提下提出正確要求,即:“媽媽知道你把東西送給他是為了什么,但,如果你先告訴媽媽一聲,媽媽知道后,還會幫你一起挑選東西的。”對后兩種動機,家長則應(yīng)及時開導,消除不良動機。如可用講故事的方式教孩子明白:“只要表現(xiàn)自己的誠意和優(yōu)點(講衛(wèi)生、愛唱歌、樂于助人等),小朋友也會喜歡你,并不需要拿東西去討好別人。”
2、對分清物品的所有權(quán)加以指導。對孩子“個人所有”的那部分物品(指已屬于孩子的玩具、文具、食品等),家長可適當給孩子一些支配權(quán),允許他從中挑選送給同伴,當然,最好告訴父母一聲,而父母知道后,一般不要干涉。對家庭共有的一些物品,則必須要求孩子事先征得父母的同意。
3、對已送出去的東西,一般說來不要求孩子要回,以免傷其自尊心。但孩子在價值觀念尚未完全建立以前,有時會把家中非常貴重或重要的東西送給了同伴,為此,家長可先向孩子說明道理,盡量使孩子理解后,對年齡大一些的孩子可由他自己去向小同伴說明并要回,而對年齡較小的孩子則可在成人的陪同下向?qū)Ψ郊议L講清原由共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