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教”在今天是個時髦概念,人多以為是西洋舶來品。其實胎教在我國古已有之,有著悠久的歷史淵源。我國古典意義上的胎教不僅僅是一種方法,也不僅僅著眼于幼兒的身體健康,而是更多地體現(xiàn)著華夏文明的政教傳統(tǒng),以培育士君子的高貴人格為導(dǎo)向。
“胎教”與古典政教傳統(tǒng)
古人對未來的王者的降臨懷有極其莊嚴的態(tài)度
先秦典籍《青史子》中已有對胎教的記載:“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側(cè)室——引者注,下同)。太師持銅(樂器)而御戶左,太宰持斗(食器)而御戶右,太卜蓍龜而御堂下,諸官皆以其職御于門內(nèi)。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音聲非禮樂,則太師撫樂而稱不習(xí);所求滋味者非正味,則太宰倚斗而不敢煎調(diào),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可見,古人對未來的王者的降臨懷有極其莊嚴的態(tài)度,王后的一舉一動無不切合一個“正”字,處處切合禮法。
漢代尤其注重對“胎教”的論說,《大戴禮記·保傅》云:“《易》曰:‘正其本,萬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君子慎始也……鳳凰生而有仁義之意,虎狼生而有貪戾之心,兩者不等,各以其母……胎教之道,書之玉板,藏之金匱,置之宗廟,以為后世戒。”又云:“周后妃任(通妊)成王于身,立而不跂(一作跛),坐而不差,獨處而不倨,雖怒而不詈,胎教之謂也。”《大戴禮記》先申述胎教的理據(jù):一是慎始,良好的開端無比重要;二是母親的品性直接決定了子女的品性,“宗法”的意義由此凸顯。繼而以上古賢后為例,說明唯有母親的儀態(tài)端正,才能確保孕育出的子女品性之端正。
胎教是培育德性的第一步
漢儒為何要如此隆重地推崇“胎教之道”,乃至要“置之宗廟”,上升到國家法典的層面?《保傅》篇的開頭告訴我們:“殷為天子三十余世而周受之,周為天子三十余世而秦受之,秦為天子二世而亡。人性非甚相遠也,何殷周有道之長而秦無道之暴?其故可知也。”可見此篇意在闡明,國家的政治品質(zhì)從根本上取決于君主的德性,而在“人性非甚相遠”的前提下,德性只能靠后天的教化來造就。因此,胎教是培育德性的第一步,是未雨綢繆、固本培元的手段。賈誼《新書》有專章論述胎教之道,與《保傅》大體相同,文繁不錄。
劉向《列女傳·母儀傳》也舉了上古賢后胎教的例子,只不過主角由成王之母換成了文王之母。《列女傳》接下來說:“古者婦人妊子,寢不側(cè),坐不邊,立不蹕,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于邪色,耳不聽于淫聲。夜則令瞽誦詩,道正事。如此,則生子形容端正,才德必過人矣。故妊子之時,必慎所感。感于善則善,感于惡則惡。”除了對孕婦儀態(tài)的要求更為嚴格外,對胎教的意義也闡述得更加明白。母親之所以要慎于所感,是為了養(yǎng)育出才德過人的子女。
《韓詩外傳》卷九舉了孟子之母的例子:“(孟母)曰:‘吾懷妊是子,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胎教之也。”《韓詩外傳》對此的評價是:“言賢母使子賢也。”可見,養(yǎng)育子女的過程同時也是教育父母的過程。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xùn)·教子》曰:“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懷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耳不妄聽,音聲滋味,以禮節(jié)之。”更是突出了“教化”對于人格養(yǎng)成的意義。降及唐代,猶可見胎教的記載。《貞觀政要·教戒太子諸王第十一》載唐太宗謂侍臣曰:“古有胎教世子,朕則不暇。但近自建立太子,遇物必有誨諭。”可見唐太宗雖然不暇胎教,但總算記得這一古老傳統(tǒng)。
以上就是我國古代文獻中對“胎教”的記載,比至今日,為古代王室和貴族所推重的、以禮樂教養(yǎng)為基本規(guī)范的“胎教之道”已經(jīng)飛入尋常百姓家。然而,我們今天的父母能否首先進行自我教育?能否繼承古人賦予胎教的精神品質(zhì)?這應(yīng)當是值得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