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田田和小朋友接觸那天起,他的父母就不停的接到其他小朋友父母的告狀。每次田田都讓父母大為光火,少不了一頓嚴厲的教訓(xùn),但田田對其他小朋友的攻擊依然不改。面對懵懵懂懂的孩子,父母傷透了腦筋。
對于尚未完全懂事、還不能進行推理的幼兒,依靠講道理的方式使孩子主動放棄攻擊幾乎是不可能的。兒童心理學(xué)家致力于尋求其他勸導(dǎo)的方法和技巧來減少孩子的暴力行為。
方法一:適度懲罰打人行為
父母減少寶寶攻擊行為的一個有效方法就是懲罰?梢源蛩钠ü伞⒑浅馑、剝奪他的權(quán)力或讓他感到自己犯了錯。這樣做的假設(shè)理由是,懲罰會給他教訓(xùn),使他下次在做同樣行動前“三思而后行”,而且這種懲罰越嚴厲越好。
但問題并非這么簡單。研究證明:嚴厲的懲罰只是暫時有效,除非謹慎運用,否則還會起到相反的作用。事實已經(jīng)證明:使用嚴厲懲罰的父母,養(yǎng)育的孩子往往具有特別強的攻擊性,喜歡用暴力方式解決問題。因此,使用懲罰時要適度,注意掌握尺度。
挫折是引起攻擊行為的基本原因之一,所以在試圖抑制幼兒攻擊行為的時候,應(yīng)避免使用讓其產(chǎn)生挫折的方法。例如,媽媽為了讓孩子暫時不欺負小伙伴而用懲罰來威脅他,如果母親成功了,會讓他感到他的認知“我想打小朋友”和“媽媽禁止我打”的認知互相不協(xié)調(diào)。如果他受到嚴厲的恫嚇,他解釋自己不打人的原因就很充分:“我不能打小朋友,如果打了,我肯定會挨揍。”這樣他可以減少不協(xié)調(diào)。然而,假如媽媽用一種較為適度而不嚴厲的懲罰,其強度剛好使孩子停止攻擊行為,那么孩子就不能用受到威脅這個理由來減少不協(xié)調(diào)。他必須為自己不打人另外尋找辯解的理由。換句話說,他的外在理由(即威脅的嚴重性)很小,因而,他必須加上自己的內(nèi)在理由。例如,他可能讓自己相信不再喜歡打小伙伴了,這不僅為他眼下不打人的行為進行了辯解,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減少他將來打小伙伴的行為。他會說服自己相信,對他來說,打人既不受歡迎,又沒什么樂趣。
方法二:對好行為給予獎勵
當(dāng)孩子進行攻擊行為時不理睬他,在他進行非攻擊行為時給予獎勵。這種做法依賴于這樣的假設(shè):孩子常把攻擊行為作為吸引他人注意的一個手段。對他們來講,寧愿受罰也不愿被忽視。對攻擊行為的懲罰實際上可解釋為一種獎勵,“嘿!瞧,每次我打小妹妹,媽媽就很注意我。我想再來一次!比绻悴焕聿呛⒆拥娜魏喂粜袨,同時又十分注意他,并當(dāng)他做了與攻擊行為相反的行動,如友好的與小朋友玩耍、把玩具分給別人時給予特別的關(guān)照。幾個星期后,孩子的攻擊行為會明顯減少。
方法三:培養(yǎng)對他人的通情
通情,即對別人情緒、情感的理解與體驗。教育孩子從別人的角度看待問題是培養(yǎng)他對別人通情的主要方法。比如媽媽看到明明和小朋友在樓下用罩子捉蜻蜓,還帶了幾個被摘掉翅膀的蜻蜓回家。媽媽為此很不滿,于是把孩子的手腳按住,問:“我把你放到網(wǎng)里,動都不能動,你舒服嗎?我把你的手腳去掉,你痛不痛?哪怕是一棵小草也像你一樣有生命,會疼痛,會難過。”明明一下就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韓立敏(心理學(xué)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