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合法,甚至說是失去理智的過激行為,更別說尊重孩子了。這也是懲罰與體罰在性質(zhì)上的不同之處
我國現(xiàn)在法律規(guī)定體罰是違法的,而且是違反教育法規(guī)的,他是由于教師的過激行為而造成孩子身心受到傷害的一種不可行的方法。但是懲戒則不同總是針對不同的時間、地點、場合、錯誤性質(zhì)、程度以及違反者的個性特征,比如,對于性格比較內(nèi)向的孩子就要用比較溫和的懲戒方法,可以單獨對他進行批評引導以免傷到孩子自尊心。對于故意違紀的孩子屢教不改的孩子就應該通過班規(guī)來進行制約,那么對于過失違紀的學生則應該以提醒為主,對于初犯和屢犯,對性格外向和性格內(nèi)向的學生等,懲罰的程度及方式都有所區(qū)別。懲罰教育中是因人因事機智靈活地選擇不同的懲罰措施,達到懲罰一次,杜絕一類錯誤行為,懲罰一人,教育一大片,形成一個良好班風的積極效果的一種可行的方法。這是懲戒與體罰之間表現(xiàn)形式的不同。
同時我認為懲戒也是一種愛的表達方式 是老師對孩子們的期望,而體罰表現(xiàn)的則是對這個孩子的放棄。
可能很多家長會把日、美等國的教育拿來為中國教育應當寬松自由說話,這種認識是偏頗的。上面我們談到了很多懲戒與體罰質(zhì)的不同,那么根據(jù)我國國情、文化的不同而導致孩子與國外孩子不同的情況,必要的懲戒還是必須有的。
我國目前孩子都是獨生子女在家各個是小皇帝,六個大人圍著一個孩子轉(zhuǎn),拿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哪舍得大聲批評一句。從小沒受過一點挫折,照這樣下去后果將不堪設想。正如著名教育家瑪莉琳·古特曼所說:“那些小時候過多地受到老師表揚的孩子,在他們步入生活后很可能會遭遇到更多的失望!贝蛞粋不恰當?shù)谋确,一個吃慣蜜糖長大的人,還能咽得下苦味嗎?在我們文章開頭的事情其實是蒙氏教育中的挫折教育。試想一個孩子自己做錯了事情受到應有的懲戒都接受不了,將來進入復雜的社會還能有生存的能力嗎?
記得曾經(jīng)有人說過缺乏懲戒的教育是不完全科學和不成功的教育。對于有些孩子只有懲戒法才能糾正他。聽過同行將這樣一件事情:一次一位老師上公開課,坐在最后面的一個小朋友突然站起來說我是怪獸,所有老師和小朋友都朝他看去。這時候這位年輕的老師手足無措,不知道如何是好,就很委婉的告訴他說下課老師帶你們玩奧特曼怪獸的游戲好嗎?而他呢還自得其樂,根本不聽。這時候坐在后面聽課的一個專家附耳對他說了一句話,孩子像觸電一樣,連忙坐下來。事后有人問專家到底說了一句什么話,專家說:“我說的是‘你要是不坐下,我讓奧特曼過來打碎你的腦殼!’”
專家不愧是專家,所實行的方法的確是立竿見影。這也說明一個道理:懲戒是必要的。蕭伯納說:“一個人感到自己可恥的地方越多,受尊敬的程度就越高!弊屓藷o知無畏的教育是失敗的教育。
因此,體罰和懲戒不是一回事,家長們應該正確看待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