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恩愛夫妻近來為上幼兒園中班的女兒學習小學課程之事吵得不可開交。原來,為了開發(fā)女兒的智力,夫妻倆讓女兒上了繪畫班和電子琴班,學習得很好。后來,丈夫去外地學習,妻子在一個偶然的機會,發(fā)現女兒班上有家長教孩子上小學課程;就此順藤摸瓜,發(fā)現教孩子學小學課程的還真不少,有的已經把小學一年級的課程學得差不多了。于是,一急之下,停了女兒的業(yè)余繪畫和電子琴學習,用高價請了一位小學教師“鐘點工”,來家系統(tǒng)地教女兒學小學課程。丈夫學習回來,得知此事,指責妻子“亂彈琴”,妻子不服,夫妻倆吵了起來,火藥味逐日加濃。
(專家點評)
這位妻子是“亂彈琴”,她的丈夫給她的帽子不大不小,正合適。
當前,一些農村幼兒園在大班或學前班,提前開設小學一年級課程,相當普遍;城市幼兒園雖無此舉,但是家長卻自發(fā)讓孩子在家學習小學一年級課程;有的還學小學二年級課程,亦不寡鮮。
家長之所以熱衷于讓幼兒超前學習,堂而皇之的理由,是怕孩子進小學后跟不上班;其實,是希望孩子一進小學就能出類拔萃,以便將來進重點中學,直至大學。
家長用心良苦,叫人感動;但是,客觀上卻害了孩子。據小學老師反映,幼兒學小學課程的弊端有三:
一是這種幼兒,進入小學后,認為學習是“炒冷飯”,興趣不大,聽起來乏味,學著不帶勁,精力分散,上課做小動作,學習不認真。
二是進入小學后,這種幼兒由于厭學,不愛動腦筋,不遵守紀律并逐步成為習慣,二三年級時大都遲到曠課,作業(yè)馬虎,粗心大意,錯漏較多。
三是由于許多幼兒園(包括家長)所教的小學知識不夠規(guī)范、準確,給小學教學帶來一些不應有的麻煩,如拼音不準、寫字姿勢不正、筆畫倒置等。造成這種狀況后,糾正起來相當吃力,老師受罪,孩子也受罪。
其實,問題遠非如此。眾所周知,學生的學習是在教師主導下的求知過程,所學的知識必須是新鮮的,而且?guī)в幸欢ɡщy,須經努力方能求得。只有這樣,學習者才能自始至終興趣盎然,像登山一般拾級而上,直至知識的頂峰。否則,如果所學的是已知的,學后無所得,不僅激發(fā)不起學習的興趣,反而產生厭倦情緒。長年累月,虛度光陰,處于知識的“斷乳”狀態(tài),在兒童心理發(fā)展上影響極壞。教師的威信也將面臨嚴重挑戰(zhàn)。因此,幼兒園和家長都不要越俎代庖、拔苗助長。
5~6歲的兒童普遍具有識字的可能性和鞏固性,這有利于幼兒獨立閱讀兒童讀物,促進幼兒智力的發(fā)展。但是,若要教幼兒識字,必須具備三個條件。首先,家長本身要有一定的文化修養(yǎng),會說普通話,能教孩子把所學的字音讀正確,字形分析精確,字義講解確切,以免為以后入學識字造成障礙。其次,不能對幼兒硬塞硬灌,識字應該在兒童樂意學習的情況下進行,根據循序漸進的原則,從與幼兒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結構簡單的字開始。第三,教幼兒識字,要從兒童年齡特點出發(fā),注意教學方法,不要過于加重兒童的負擔。
文/黃仁發(fā)(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