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為孩子做得太多,替他們做了許多他們可以自己完成的事情,反而會使孩子應有的自信和獨立能力減少,依賴性越來越強。這不但會影響孩子的自理能力,有時也會影響孩子其他能力的發(fā)展。
比如,我們有的家長在和孩子做游戲的時候,會主動輸給孩子,讓他贏。長此以往,自然會造成了孩子“輸不起”的性格,做游戲輸了不行,在幼兒園沒得到老師的表揚不行,畫的圖畫沒上光榮榜不行……現在“輸不起”的孩子,在將來會無法承受挫折。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時時處處接受考驗的不僅是孩子自己,更多的時候其實是家長。比如,兩個小朋友發(fā)生沖突了,家長怎么去處理呢?好多家長會采用這樣幾種方法處理:
1.“以后不許和他玩了。”
2.“他打你,你不會也打他嗎?該出手時就出手。”
3.“敢打我兒子!我抽不死他!”——于是兩個家長打起來了。
家長自身都缺乏解決矛盾的方法,又怎么能教導孩子呢?對待孩子不能過分疼愛和保護,不能溺愛,不能嬌慣,不能過分包辦代替。否則會導致孩子獨立性、創(chuàng)造性、自信心、抗挫折能力都很差。溺愛不是愛,是害,真正愛孩子就要為孩子今后發(fā)展得更好、生活得更幸福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