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師是幼兒行為的記錄者與研究者,應該充分認識到區(qū)域活動記錄的影響力。對于幼兒來講,他們表達自己對世界的認識方式是多種多樣的,而由于幼兒的記憶不會持續(xù)太長,所以教師要幫助幼兒把他們在活動中的認識記錄下來,把他們的記憶保持住。這就需要教師通過照片、文字、圖像、幻燈等手段來記錄幼兒的探索過程。一方面,幫助幼兒進行回憶、解說,幫助教師與幼兒討論活動過程中所做的一切,便于教師了解幼兒,研究幼兒。通過記錄,教師再一次傾聽、觀察、思考幼兒。重新檢視或與其他教師一起省思自己的思路、想法、刺激教師進行自我反思,重新檢視自己的理論構架。另一方面,把這種過程作為與幼兒對話,發(fā)展新的互動的基礎,促使教師進一步成長。記錄本身是一種支持教育過程的程序,是一種互動學習的過程。教師透過對幼兒活動記錄的點點滴滴,在分享幼兒活動經(jīng)驗、活動方式的同時,自己也在不斷闡釋某些理論,不斷修正某些假設。記錄也促使教師與幼兒產(chǎn)生適時與明顯的交互作用,從而提升教師與幼兒溝通、交流的品質,所以記錄能保持教師不斷的分析,不斷的向幼兒學習,在與幼兒 一同學習中獲得教學相長的經(jīng)驗。
4、教師是實踐的反思者。教師必須參與到反思的實踐當中去,每個教師都在建構他自己有關幼兒學習與發(fā)展的理論,既要向書本學習,更要把他與幼兒互動的信息作為建構的基礎。在實踐中,教師反思的一個重要內容是提高對幼兒行為的領悟能力及自身行為的反省能力。教師對幼兒行為的領悟能力最重要的一點在于理解孩子,這種理解不僅是要觀察幼兒某一個獨立的行為,更要結合幼兒的個性特征及其所處的場景對他們的行為做出全面的認識;不僅包括對幼兒某一行為客觀原因的了解,還涉及對他們行為理由的理解。由于受身心發(fā)展水平的限制,更由于懾于教師的權威,孩子很少能夠借助語言把自己的真實想法直接表述給教師,這時需要教師具有一種開放性的心態(tài),盡可能弄明白孩子的意義與理由。另外,教師要增強對自身行為的反省能力。如果教師只單純著眼于活動的結果,而不是將與幼兒進行互動的具體過程作為自己思考的內容,從互動過程帶給孩子的影響去推斷自己的行為的適應性與合理性,那么教師可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做了大量的總結,也不可能給師幼互動的狀態(tài)帶來明顯的改觀。相反,如果教師能夠在教育實踐中注意反思幼兒在活動中的一舉一動,留心自己的行為對幼兒情感體驗的影響的話,那么,教師便會及時地調整自己的工作方式,對幼兒采取積極的支持性的行為,從而與幼兒形成和諧的師幼互動關系。
總而言之,我們的角色就是要參與到幼兒的區(qū)域活動之中,給予幼兒充分的支持與肯定,尋找幼兒興趣、需要和教育目標結合點的基礎上,及時吸納師幼雙方共同的智慧,理智而充分地追隨、滿足和激發(fā)幼兒,不僅能讓幼兒在活動中得到積極的發(fā)展,教師也同樣可以在師幼互動中汲取經(jīng)驗和自身成長的養(yǎng)分,并在反思中逐步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從而實現(xiàn)師幼雙方在師幼互動中主體的積極建構和發(fā)展,這也正是每個教育者所期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