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0:對孩子不當(dāng)?shù)馁徫镆笳f“不”
兒子上小學(xué)一年級時,爆丸小子熱播,兒子收集了幾乎所有種類的爆丸,可他依然看到必買。有一天,放學(xué)回家路上,兒子看到路邊小攤擺著各種爆丸,他又不走了,最終,我還是堅(jiān)持不買,兒子氣得直哭。
晚飯后,我對兒子說:“你看,這世界上有很多好東西,包括好玩的玩具、漂亮的衣服很多很多,但我們不可能全部擁有,有時候喜歡了,看看欣賞一下就可以了,就像媽媽看上了一件昂貴的衣服,我當(dāng)然不會拿一個月工資去買,但是可以欣賞欣賞。”這時兒子已經(jīng)想通了。后來再買東西時,兒子比較理性了,沒有發(fā)生類似情況。
專家點(diǎn)評:對孩子提出的不合理的物質(zhì)要求,家長要合理分析,如果是孩子的興趣愛好,要像這位家長那樣去合理引導(dǎo);如果孩子是通過買東西向家長索要“愛”,家長要告訴孩子:“我沒給你買,但我也是愛你的,我給你講故事、陪著你玩、為你做好吃的,都是在愛你!我愛你的方式有很多種,不只是通過給你買禮物!”
案例31:孩子摔倒之后
生活中常常看到:孩子在玩;蛘咦呗窌r,不小心磕碰到什么東西,孩子哇哇大哭,家長為了安慰孩子就會一邊哄孩子,一邊故意舉起手打那個“肇事者”,責(zé)怪它為什么碰疼了孩子,做出給孩子“報仇”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