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愈辛苦了;另一種孩子不管怎么努力都做不到父母的要求,干脆放棄算了,最后和父母的期待相去太遠了,當然親子間的關系就很難維持了;還有一種孩子其實他可以做得到,但是因為父母的態(tài)度令他產(chǎn)生反感,他會為反對而反對,故意不依父母期待的方向去走,這在是滿可惜的。
父母希望孩子過得好,希望孩子幸福、富足和高成就并不是錯,但是標準要依孩子的實際情況而定,超過孩子能力范圍太多的,使得孩子一生都在追求那個可望不可即的目標,讓彼此都過得很痛苦,實在是太可憐了。
還有,最后要附帶強烈的是,我們在責備子女的時候,要用他們年齡層次所能聽得懂的詞句,太過艱深的或是超過他認知范圍的,孩子好像“鴨子聽雷”,就像揚揚的爸爸一樣,罵了半天孩子聽不懂,那不是白罵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