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婦兒工委辦最近的調(diào)查顯示,在5歲至9歲年齡組的兒童中,各類意外傷害的發(fā)生率最高。
狗、高處和車輛……這些身邊的危險因素是造成兒童意外傷害的主要原因。國務院婦兒工委辦有關(guān)負責人介紹,5歲至9歲年齡組的兒童開始獨立戶外活動,接觸高處(如樹、屋頂?shù)龋┖蛙囕v(主要是自行車)的危險增加。此外,銳器割傷和燒燙傷也經(jīng)常發(fā)生。
同一項調(diào)查也顯示,兒童在嬰兒期受到的保護最多。出生最初6個月,嬰兒還不能坐立,被母親和看護者抱來抱去,受到的傷害最少。嬰兒晚期,當他們開始行走,獨立于母親和看護者行動,傷害開始增加。嬰兒時期的主要傷害原因包括:窒息、跌傷和中毒。
當兒童開始行走后,危險因素暴露增加,傷害率明顯升高。傷害的主要原因為:跌傷、動物咬傷和燒燙傷。
在10歲至14歲年齡組兒童中,傷害率略有下降。這時,隨著兒童成長,步入青春期,襲擊性傷害成為意外傷害的第四位原因。
到了15歲至17歲,這個年齡組兒童的傷害發(fā)生率持續(xù)降低,是所有年齡組中傷害率最低的。主要因為這時兒童已生理成熟,已經(jīng)學會將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危險降到最小。但青春末期的許多行為仍有危險性,從而導致這個年齡組傷害的嚴重程度最高。在交通事故中,這一年齡組的兒童也更多因獨立騎車而發(fā)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