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兒童的早期發(fā)展,拉比們指出,兒童是在家庭背景下發(fā)展其愛的能力以及同他人聯(lián)系的能力的。孩子首次展露自我是通過與父母的關系。家庭內建立的關系為孩子超越自身以及與他人建立關系做了準備。
人類發(fā)展的早期階段的特征是自我中心主義。隨著孩子的成熟,產生了與自我中心相對立的意識,懂得自我只是全人類中的一個個體,無論是否為自己的利益服務,他人的需要與愿望都理應受到注意。對人類而言,成熟包含著能夠認識人類利益并具備作出反應的能力。作為父母,可以通過培養(yǎng)一種深刻的相互依存意識來幫助兒童達到這種成熟水平。家庭應該向兒童傳遞這樣一種觀念,即不存在絕對自給自足的個人,不關心他人,不準備為他人的幸福承擔義務,個人就不能夠健康成長或積極發(fā)展。父母若能意識到這一點就可以幫助兒童消除自我中心主義。但是,同樣的一個社會細胞一一家庭,既能夠有效地培養(yǎng)兒童對他人的關心和熱愛,也可能變成一個極端自我中心的場所。家庭可以說是連接自我和他人的潛在的橋梁,但如果個人被封閉在難以穿越的界域內,家庭便成為自我心理擴張的場所。這樣,家庭的界可能成為“保護”個人免遭“外來”接觸危險的屏障,結果導致害怕外人和懷疑“陌生人”的一種行為方式!
人所潛在的罪惡傾向往往同一個人想超越自我的那種需要相對抗,而且往往以家庭的合理需要為借口!盀槭裁匆o別人?”為什么要給陌生人?”“應該首先照顧你自己的家庭。”“在給別人以前,先給你的孩子!毙皭簝A向就是要尋找個人的自我與最小的社會細胞之間的分界線,而個人的表現(xiàn)就是和家庭這一最小的社會細胞保持一致。通過把注意力集中于家庭與外界這個分界線,邪惡傾向企圖在自我和他人之間插入一個楔子,以便為只關心自己家庭的需要辯護。因此,社會細胞其實是與人的愿望和情感一樣的,能夠為各種各樣的目的服務。社會和心理的見解中是不可能標明好壞的,善的潛力之中也可能包含著邪惡的潛質。拉比們所要表明的一種觀念就是:人類的能動性是最主要的,沒有人類自覺而積極的投入,善的巨大潛力也可能轉化為野獸般的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