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里老師給幼兒獎小星星、小物品之類的獎勵是司空見慣的平常事,這不僅讓幼兒體驗到了成功的快感,同時增強了自信心,甚至潛意識里也形成了良性的激勵競爭,促進上進心。作為一名幼兒教師,一直來,我也是這樣做的,然而,一次的偷懶,去讓我對這樣的獎勵有了另一種認識。
那是一個周五的下午,例行的一周總結獎勵活動,本來想好好花點心思,每位幼兒獎一只用五彩紙折成的兔子,好讓他們高興高興的,可折了兩只兔子后,被其它的事情耽誤了一下,后來提不起精神繼續(xù)折了,怎么辦?突然,一個想法冒了出來,我何不將錯就錯,把兩只兔子與其它的大小不等、顏色不同的星星一起作獎品,讓幼兒自己評價,該如何獎勵。結果,對這次的獎勵活動,幼兒異;钴S、興奮,積極性大大地提高了,他們各自都有發(fā)言權,我每舉起一樣獎品,他們就說出這個獎品應該獎誰,為什么要獎給他,等全班都通過后我就將該獎品獎給那位幼兒,然后其他的幼兒再說出一些勉勵的話,希望被獎的幼兒下周哪些方面再爭取進步。
嘗到了一次甜頭,以后的獎勵活動我都把獎勵權交給幼兒,漸漸地,我發(fā)現他們的思維有了明顯的飛躍,對各種事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敢于大膽地表述出來,口頭語言的表達大大提高了,最主要的是學會了欣賞別人的長處,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
回想當初,不禁渾身一顫,不是嗎?在種種的所謂獎勵的外在好處的光環(huán)庇護下,我不知不覺進了一個誤區(qū),那就是理所當然地把獎勵的自主權獨攬在自己身上,以自己教師的眼光、意識為標準,去衡量幼兒的表現,以致于忽略了活動本身的互動性與開放性,很容易使幼兒產生一種觀念,老師的標準就是對的,老師說誰乖,誰就是好孩子,就可以獎小星星,慢慢地形成一種較依賴教師,以教師為中心的意念。這不是違背了我們的教育宗旨嗎?多可怕呀!還好,現在我終于醒悟,走出誤區(qū)了,而更值得高興的是,我們班孩子都在不同的方面、不同的程度上自覺進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