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從小就具有領袖氣質、充滿自信的孩子肯定不會有事沒事地把“老師,某某又怎么啦”掛在嘴邊。同時,父母也要教會孩子不能太自我。否則,凡事以自我為中心,只要不利于自己的事情就是壞的,就值得告狀。幼兒期的孩子愛告狀的的確不少。但他們的告狀沒有什么惡意,目的只是想看看大人對那些不守規(guī)則的人事如何處理。大人最好不要隨便表態(tài), 要搞清楚孩子告狀的目的原因,區(qū)別對待。
其次,教師應了解幼兒告狀的動機和目的,區(qū)別對待。
1、 教師在處理幼兒因糾紛而產生的告狀行為時,必須先了解糾紛的原因,經過調解加以解決,而對那些持強凌弱的幼兒加以批評,對被欺負者給以安慰和保護。
2、 求助類的告狀。如“某某搶我的玩具了”,“某某不和我玩了”。對于這類問題大人不要插手,可啟發(fā)孩子自己去和小朋友協(xié)商,想辦法解決問題。
3、 “檢舉揭發(fā)”類告狀。如“某某又在打人了”。這種行為不宜鼓勵,更不能當著“告狀”孩子的面批評另一個孩子。可以這樣對告狀的孩子講:你知道他打人不對,這很好,那么你看有什么辦法幫助他呢?
4、 為自己辯解的告狀。如“黑板上的字是某某叫我擦的”,“是某某叫我在書上畫的”,這時老師就要分清責任,該懲罰的絕不姑息。同時要讓本以為告了別人的狀自己就沒事沒的孩子認識到:把責任推給別人是不對的。
5、 挑剔性的告狀。如“媽媽你不讓我看電視看得太晚,可爸爸昨晚看球賽你怎么不管。”這時候大眾不要馬上去責罰“被告”,哪怕對方的確不對,要讓孩子知道:責罰別人與他無關,讓他學會專注自己的事,而不去挑剔別人的錯。
最后,教師還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組織各種形式的活動,培養(yǎng)幼兒獨立處事的能力和良好的品質,減少幼兒的告狀行為。
1、 可組織幼兒觀察影視動畫、聽故事等,有目的地引導幼兒評價其中人物的行為,從而豐富幼兒是非的感性經驗,提高他們的辨別能力,進而減少幼兒的不良行為。
2、 可組織幼兒通過談話、討論等形式,講一些幼兒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問題,讓幼兒來想辦法解決,從而提高幼兒獨立處理能力和判斷是非的能力,進而減少幼兒告狀行為。同時還要交給幼兒一些解決矛盾、處理問題的策略,如學會使用禮貌用語,學會謙讓,共同協(xié)商等。
總之,幼兒的告狀看來事小,其實跟幼兒的心理發(fā)展關系很大,作為幼兒啟蒙者的我們,在對待幼兒的告狀行為時,切莫等閑視之。事實上,只要我們教育引導得當,它還能幫助我們提高教育效果,因此我們可以根據(jù)孩子的活動情況和心理需要,選擇合適的教育內容和教育方法,從而使我們的教育有的放矢,成效顯著。相信通過教師和家長的共同的努力,孩子會得到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