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處一:使矛盾復雜化
孩子之間的爭執(zhí),往往并沒有什么原則性的對與錯,只是由于各處的生活環(huán)境不同、個性不同,看事情的角度不同而產(chǎn)生不同意見。家長不要一上來就用成人的標準來判斷孩子之間糾紛的是與非,一下子就下結論說誰對誰錯,這是沒有必要的,而且還往往使小小的糾紛擴大化,復雜化。
壞處二:影響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
有些大人心疼孩子,總覺得孩子不能吃虧,就鼓勵孩子要勇敢報復,比如要敢于反戈一擊,甚至還教孩子打架的技巧,這樣無疑會助長孩子的暴力傾向。而如果勒令孩子“以后不許和他玩”,這會讓孩子越來越不合群,變得越來越孤立,這不是愛護孩子,反而是害了孩子。
家長應如何應對孩子間的爭執(zhí)?
首先,家長盡可能不介入孩子間的爭執(zhí)
孩子之間的爭執(zhí)打鬧,只要不存在肉體傷害,家長盡可能不要介入,要讓孩子自己去解決糾紛。其實在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小孩子打架根本不需要調(diào)解,他們自己一會兒就和好如初了。而大人一旦介入,就變得復雜了,本來是小孩子之間的小摩擦,結果可能演變成兩家大人之間的矛盾。
其次,不要因為孩子一面之詞下定論
如果是孩子主動向家長“告狀”,要求家長出面干預的話,家長也不要急于下結論,而要先問清情況,讓雙方都有講述理由的機會,然后對孩子加以引導,盡可能讓他們自己找出解決矛盾的方法。對于較小的孩子,或者根本沒必要解決的糾紛,家長可以提出一個新的話題或活動,轉移孩子的注意力,讓他們在新的協(xié)作中學會團結,從而忘卻矛盾,和好如初。
第三,傷害別人的孩子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傷害了別人,多數(shù)家長都會對孩子訓斥一頓后,讓孩子離開,該干啥干啥去,由家長留下來處理問題。但是這樣會讓孩子覺得天大的事情還有父母擔著,不需要承擔責任,以后可能還會繼續(xù)闖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讓孩子明白,傷害了別人就要承擔責任,即使是過失也要專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