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幼稚園課程。張雪門先生指出,課程的范圍是很大的,包括技能、知識、興趣、道德、力、風俗、禮節(jié)及種種經(jīng)驗。
、塾字蓤@教材教育方法。幼稚園的教材應取材于兒童的生活,而且要適應社會生活,能充實兒童的生活,培養(yǎng)兒童在腦力上勞心,手腦并用,熱愛勞動,有互相合作及有自理能力。
、苡字蓤@教學法。張雪門對于如何進行幼稚園的教學,主要有三點意見:一是教、學、做合一;二是教材與教法融為一體;三是自由自動教學。
(3)陳鶴琴的學前教育思想。
、訇慂Q琴的教育思想。他認為幼稚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礎,并反復強調(diào)幼稚教育不僅是一種正式的教育,而且是人生的一種最基礎的教育。
②陳鶴琴的教育方法。陳鶴琴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總結(jié)出兒童的幾個特點,那就是兒童有"好動心"、 "模仿心"、 "好奇心"、 "游戲心", "兒童是易暗示的"。因此,他要求教師要以"做"為主,在"做中教,做中學,做中求進步"。
、劢逃齼(nèi)容。陳鶴琴認為,要根據(jù)兒童心理、生理發(fā)展的特點,對兒童進行德、智、體、美的全面教育。陳鶴琴制定了幼稚園教育內(nèi)容:兒童的健康活動;兒童的社會活動;兒童的科學活動;兒童的藝術活動;兒童的文學活動。
3.陳鶴琴教育思想中教師應具備的條件有:
(1)政治思想方面。要認識新中國文化教育建設的方針,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要培養(yǎng)兒童的"五愛"精神,為國家建設而努力。
(2)業(yè)務修養(yǎng)方面。要深切認識幼兒教育工作的偉大意義,增強幼教工作的自覺性、積極性;要了解和精通幼教業(yè)務,如音樂、自然、故事、游戲、舞蹈、手工、圖畫等教學技能和方法;同時,要具有優(yōu)良品質(zhì),處處以身作則;要特別注意保護兒童的健康,注意兒童智力發(fā)展和道德品質(zhì)的培養(yǎng)。
(3)教學技術方面。幼兒教師要掌握教學技術的原則;能充分利用大自然、大社會的活教材進行教學;能運用多種方式,如不僅能運用語言、文字講故事,而且能以圖畫、唱歌等形式使教學更加生動。具體地說,一個幼兒園教師,應當掌握的教學技術包括:能講生動的故事,能編歌謠、謎語,能畫圖、做手工,能唱歌、演奏一種樂器,能種花種菜,能玩簡單的科學游戲,能布置教室,能做點心和燒菜,能做初步的急救工作。
(4)優(yōu)良品質(zhì)方面。一個幼兒教師,對人,應該和藹可親,不發(fā)脾氣,幫助別人,樂于合作;對己,能掌握自我批評武器,不自私,注意健康;對兒童,要熱愛,要公平對待;對工作,有高度熱情,富有創(chuàng)造性,決不灰心。
4.張雪門的自由教學法如下:
張雪門認為,蒙臺梭利的自由自動教學法,在中國可以應用。實施自由教學法的五個步驟如下。
步驟一:引起動機。利用自然變化、設備的改變來引起幼兒對活動感興趣。可由教師安排,但也可以是兒童自發(fā)的。
步驟二:課前準備。做好一切材料的準備工作。其中包括熟悉教材內(nèi)容、了解教具的使用以及教學的心理準備等。
步驟三:決定目的。是教師幫助兒童確定活動目的,從而使教師在指導兒童時就有了一定的標準。
步驟四:制定計劃。為了達到教學目標,教學活動就要有周密的計劃。這些計劃要有教學進度內(nèi)容、地點及過程。 、步驟五:評論。在每一個教學單元完畢后,教師就要對自己以及兒童進行評價工作。在評論中,了解自己在教學中的得與失和兒童在各方面的表現(xiàn)是否達到了教學目標,為以后的教學做參考。
5.陳鶴琴的教育方法及原則如下:
陳鶴琴的教育方法是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總結(jié)出兒童的幾個特點,那就是兒童有"好動心"、 "模仿心"、 "好奇心"、 "游戲心", "兒童是易暗示的"。因此,他要求教師要以"做"為主,在"做中教,做中學,做中求進步"。
為此,他提出了以下的教學原則:凡兒童自己能夠做的,應當讓他們自己做;凡兒童自己能夠想的,應當讓他們自己想;你要兒童怎樣做,就應當教兒童怎樣做;鼓勵兒童去發(fā)現(xiàn)他們自己的世界;積極的鼓勵勝于消極的制裁;大自然是我們的活教材;比較教學法;用比較的方法來增進學習的效率;積極的暗示勝于消極的制裁;替代教學原則;注意環(huán)境,利用環(huán)境;分組學習共同研究;教學要游戲化;教學故事化;教師教教師;兒童教兒童:要精密地觀察。
六、案例分析著名幼兒教育家在他們的教育思想中都體現(xiàn)出尊重幼兒、平等對待幼兒、要讓幼兒在主動探索中學到知識,切忌以教師的觀點去控制幼兒的發(fā)展。比如:陳鶴琴先生提到過,對待幼兒的過失,如果用訓斥、譏諷或變相懲罰甚至體罰來對待,就可能使幼兒為逃避災難而說謊,這勢必影響到幼兒身心的正常發(fā)展。
幼兒園事故中有一項是指由于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導致的后果。體罰是指教師的行為造成幼兒人體損害的一種行為。廣義的體罰還包括變相體罰,如罰蹲下起立、罰站、罰跪等。老師體罰幼兒園幼兒,無論從良心、道德還是法律上來講,都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