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事“瞞”著大人,總是有原因的,我們應具體分析,區(qū)別對待。
1、為給成人一個驚喜而暫時保密,以成人的驚訝換取心理的愉悅,如覺得“好玩”、“有意思”等。這類行為往往是從故事、兒歌或影視中模仿來的。對此,成人應了解孩子的心理,耐心等待,成全孩子的美德,并肯定其良好動機。千萬不可誤認孩子是有意捉弄自己,煩躁惱怒,使他委屈、掃興。
2、出于好奇,做成人不許做的事。知道不應該做,卻又克制不住強烈的探究欲望,便愉愉去做。如玩手表、打火機等。對此,成人不要只責怪孩子不聽話,而應講明道理。也不妨指導孩子擺弄一會兒,以緩解其好奇心理。
3、堅持自己正當要求,不顧成人阻撓而暗地行事。這體現了孩子的獨立性,是自我意識的一種表現。因此,成人應以民主的態(tài)度,滿足孩子的合理要求,給他們一定的活動自由。
4、為維護“自尊”,不愿暴露缺點。如不讓成人看自己的作業(yè),是不愿接受成人的指責或嘲笑,這種行為是自我意識的另一種表現。成人應注意:
(1)從孩子實際出發(fā),不提過高要求。
(2)保護孩子“自尊心”,多肯定成績,不諷刺挖苦。
(3)以建議方式指出缺點,耐心幫助。
(4)教育孩子虛心接受批評意見。
5、為自我保護、逃避懲罰而隱瞞過錯。這主要是由于成人過分嚴厲造成的。因而,平時成人對孩子應理解、寬容,心平氣和,耐心說服,教育孩子勇于承認錯誤。切忌簡單粗暴,釀成“貓鼠”關系,導致連鎖反應。
6、受個性特點影響。內向型或抑郁型孩子往往少言寡語,似乎“心事重重”。他保守“秘密”,往往并非是有意的,多半是與靦腆、羞怯、被動的個性有關。因而,成人不應責怪孩子“不坦誠”、“不貼心”。而應耐心疏導,培養(yǎng)其活潑開朗、樂于交往的良好性格。
總之,孩子的“秘密”是復雜多樣的,有積極的,也有消極的;有有意的,也有無意的。上文所列是幾種主要情況,成人不能簡單地給他們下“對”還是“錯”的結論,應本著尊重、理解的原則,積極探究孩子的心態(tài),因勢利導。對于某些不涉及道德原則的小秘密,不必追究,無須揭穿,允許孩子有自己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