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假使因為年紀小,小波的宣泄指向還僅停留在“向內”,即僅向家庭成員姥姥報復的話;有朝一日,隨著他年齡增長和體力能力的增加,他的種種不滿,就有可能由內而外———從家庭走向社會,形成反社會人格去報復社會,那時的后果才是更可怕的。
2、未成年人犯罪單親孩子約四成
不久前,記者刊發(fā)了中國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師協(xié)作網協(xié)作律師、河北君合欣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時福茂對河北省某市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情況所作的一項調查。統(tǒng)計顯示,該市近三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人數(shù)呈上升趨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數(shù)由2000年85人上升到2002年121人。且暴力型犯罪如殺人、重傷害、強奸、搶劫等嚴重犯罪較為突出,占未成年人犯罪總數(shù)的66.46%;并且呈現(xiàn)低齡化、團伙化、惡性化趨勢。而最令人心痛的是:在所有未成年犯罪孩子中,單親家庭和破碎家庭的孩子占很大比例。從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來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年齡越來越小,2000年全市共抓獲違法犯罪未成年人398人,其中14歲至16歲的未成年人占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總數(shù)的11.41%,2002年全市共抓獲違法犯罪未成年人568人,其中14歲至16歲的未成年人占未成年人總數(shù)的13.74%。
調查結果顯示,特殊家庭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比例較高。父母離異或分居等結構不完整家庭中的子女犯罪率遠遠高于普通家庭的子女。而破碎家庭(即由于多種原因導致父母離異,喪父或喪母,父母分居等原因造成結構殘缺的特殊家庭),這些未成年人得不到應有的父愛或母愛,享受不到家庭的溫暖,變得人格扭曲,極易走向犯罪道路。
3、“問題少年”折射父母問題
時律師認為,未成年人犯罪的數(shù)量總體上呈上升趨勢,當然有孩子自身的問題,但是我們不應過多地指責孩子,而應從其犯罪成因上去分析。他的結論是“問題少年”往往折射的是父母的問題。他提出,統(tǒng)計表明,在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社會、學校、家庭及個體的各種因素中,家庭因素所占比率超過三分之一;正在服刑的少年犯中,大約80%與家庭教育不當有關,而不完整家庭未成年子女犯罪率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25%以上。
他援引北京海淀法院“法官媽媽”尚秀云的調查指出,未成年人犯罪通常與其不良成長環(huán)境和教育失當有著密切關系,“問題少年”往往是“問題父母”的產物,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在于家庭教育的失當;單親、繼親、婚姻動蕩的家庭中的孩子犯罪率很高。
他說,調查顯示:三類家庭容易出現(xiàn)少年犯罪傾向:第一類是殘缺型家庭,一方或雙方父母死亡,或被判刑,缺乏家庭的溫暖,許多孩子逃學、厭學、中途輟學,不能接受正常的學校教育,有的甚至被家長教唆犯罪;第二類就是離異型家庭,由于父母離異對未成年人的心理造成難以接受的心理和精神傷害,容易產生仇視、厭世情緒,這在少年犯中占三分之一左右,在少年教養(yǎng)中占一半左右;第三類是貧困家庭,由于生活困難,給這些孩子上學或升學造成一定的經濟負擔,許多貧困家庭子女被迫中途退學,過早地走向社會。由于思想不成熟,辨別是非能力較低,容易被教唆犯罪或模仿犯罪。既然家庭問題是青少年走向違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就不能簡單地“大人有病讓孩子吃藥”。
如果在三類易犯罪家庭中,在不完整家庭中成長的孩子占到兩類;而單親孩子的犯罪比例又占到三分之一強,甚至有的地方接近40%,我們做父母的就應思索一下:在孩子的犯罪成因中,你起到了一個什么樣的作用?扮演的又是何種角色?特別是當調查顯示,破碎家庭或離異家庭的孩子,往往在父母“精神扯皮”的過程中,承擔了一個聆聽者、目睹者和他們宣泄彼此間仇恨的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