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給兒童充分的愛撫。家庭的親人與幼兒園老師都要給缺損家庭的兒童更多的愛護,以補償孩子失去的愛,使孩子心靈上的創(chuàng)傷得以愈合,使他們身心健康。父母給孩子的愛是真摯無比的,能給兒童無限的力量。但是,缺損家庭的兒童,既然已經(jīng)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這種愛,那么其他的有關親人、教師及同伴對他的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給予彌補,成為鼓勵兒童在人生道路上邁進的動力。
2)滿足兒童必須的物質(zhì)要求。缺損家庭即使經(jīng)濟條件較差,也應該盡量關心兒童的生活,盡量為兒童創(chuàng)造必要的物質(zhì)生活條件,使他們的物質(zhì)生活水平同一般的父母雙全的家庭的兒童相差不是太大。如果稍微差些,也應該盡量向兒童說明道理,消除其自卑心理,使他們能正確對待。
3)引導兒童積極參加集體性的社會活動。缺損家庭的兒童,由于遭受不幸,往往心情壓抑,性格內(nèi)向,不喜歡社交。為此,家長和教師要特別注意引導他們參加集體性的社會活動,以培養(yǎng)其積極情緒和優(yōu)良性格。
4)培養(yǎng)兒童多方面的興趣和某種特長,鼓勵兒童積極成才。缺損家庭的兒童,由于心靈受了創(chuàng)傷,往往心情憂郁,而家長應該設法轉移他們的消極情緒。比較好的辦法是培養(yǎng)他們的各種興趣或某種特長。如學樂器、或學習唱歌、畫圖等,并鼓勵他們不斷努力,取得成績。這樣,兒童在生活中有了興趣愛好,有了追求的目標,情緒就會樂觀,性格也會在活動中受到鍛煉而日益堅強,從消極、悲觀的情緒中擺脫出來。
5)離婚家庭應該做到"文明離婚",離婚后,父母雙方都應該做到繼續(xù)關心孩子。目前不少離婚的父母,在離婚前爭吵、反目,離婚后,還繼續(xù)相互仇恨,不相往來,使兒童不勝痛苦。夫妻雖已離婚,但是父母與孩子的關系仍然存在,父母仍應該關心子女,為了孩子的幸福著想。如果父母雙方確實能夠為孩子著想,那么不僅離婚后能繼續(xù)關心子女,離婚前也不應該相互詆毀、仇恨。以免刺傷孩子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