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被告方認(rèn)可他們是下午3時去了拉面館,但否認(rèn)離開廖家是中午12時許,稱實際上是下午2時左右。“我們帶他出去轉(zhuǎn)了一下沒借到錢就去了拉面館”,并稱他們還管了廖珍平一頓飯。
拉面館老板的證言顯示,王某等人確實給廖珍平買了一碗拉面,還問他吃沒吃飽。之后,王某借面館的紙筆讓廖珍平寫欠條,隨后讓他離開。他沒看見廖珍平被打罵和威脅。
失蹤39天被發(fā)現(xiàn)
離開拉面館后,廖珍平失蹤。次日下午4時許,他的父母發(fā)現(xiàn)不對勁,開始找兒子。當(dāng)晚,他們以廖珍平被王某等人綁架為由報警,但警方稱這是“人口走失”。
但啟英說,此后,傷者家屬多次來要錢,他問對方孩子去哪了,他們反問“不是回來了么”。此后,他們共賠償傷者7900元,后者隨后返還了廖珍平的身份證和欠條。
在廖珍平失蹤的第39天,警方通知但啟英夫婦,他們的兒子躺在豐臺區(qū)汾莊鐵路口西側(cè)附近的橋洞內(nèi),尸體已高度腐爛。他的口袋里留有幾份遺書,已被尸水浸透。
去年12月22日,警方確認(rèn)廖珍平系服用敵敵畏中毒死亡,其死亡不屬于刑事案件。
記者看到,廖珍平的8份遺書的落款日期均是2009年9月15日,分別是留給其父母、兄長等親人以及警察的。在給父母的遺書中,他說“我所欠的錢,我無能給清,我在此了結(jié)我的生命,欠的錢,我只能用命來給清。”
在給警察的遺書中,他說自己是自殺,“因我無錢還清我欠的錢,我在此了結(jié)我的生命。我今生欠的錢與我的監(jiān)護人無關(guān)……我監(jiān)護人也無權(quán)來還清我所欠的錢。”
不忘向愛人道別
廖珍平生前工作的餃子館的老板娘可能是最后一個見過廖珍平的人,據(jù)她介紹,去年9月13日下午1時許,廖珍平帶著兩個人來飯店請假,說他把一位老太太給撞了。當(dāng)天下午6時,廖珍平一個人路過飯店。她讓廖珍平進去吃飯,之后給了他100元錢,此后再沒見過他。老板娘說,廖珍平是去年9月5日應(yīng)聘到餃子館的,性格內(nèi)向,不愛說話。
警方在廖珍平的身上找到一張公交卡,刷卡記錄顯示,2009年9月14日晚,該公交卡曾使用過,地點在木樨園附近。
在給家人的遺書中,廖珍平多次提到自己無能,又給父母惹事了,讓父母取笑了。
廖珍平的家人認(rèn)為,那么多人跟他要錢,廖珍平在重壓之下沒了指望,才感覺自己無能。而被告方認(rèn)為,廖珍平說又被父母取笑了,恰恰證明是父母給了他很大壓力。
在廖珍平給哥哥的遺書中,除了讓哥哥幫他照顧爸媽外,還提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他委托哥哥,去一所大學(xué)的餐廳找那位女孩,并轉(zhuǎn)告那女孩“我太自私了,但我沒錯”。據(jù)了解,廖珍平的哥哥按照弟弟遺愿在去年底回四川老家前,找到了那位女孩。對方是外地來京打工的服務(wù)員,和廖珍平共事過幾天。得知廖珍平的死訊,女孩哭了。
被告為死者惋惜
庭審后,被告方王某也表達了對廖珍平早逝的惋惜。王某說,他也為廖珍平難過,“不難過的話我早告他父母了。”他還說,自己的母親在花費3.6萬余元治療費后已出院在家,由于癱瘓需要專人照顧。“這個事情把我們的生活也都打亂了,F(xiàn)在就等法院裁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