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兒洗手前教師先試水溫,溫度適宜再洗。
2、熱湯、熱粥等食物,溫度適宜再端入班級,并放在安全的地方,分發(fā)食品不要越過幼兒頭頂傳遞,要從幼兒身體側(cè)面送到幼兒面前。
3、教師提開水壺或開水桶時均須加蓋,要注意避免燙傷周圍玩耍的幼兒。
4、暖水瓶要注意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5、幼兒不得出入廚房,不得接近有火、有電、有煤氣、有熱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