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孩子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產(chǎn)
家長有撫養(yǎng)和教育的權利與義務,或許正是這樣一種心理,讓很多家長會有一種“孩子是我自己的”的強權教育的“霸意識”,而缺乏一種正確的家庭教育意識與方法,在教育孩子上,他們是想罵就罵想打就打,忽略了孩子其實更承載著許多他們的愿望與夢想,比如傳宗接代,等等,只把孩子當做自己的“私有”,但孩子是一個有生命、尊嚴的獨立個體,不是父母的財產(chǎn),子女與父母平等,父母無權虐待孩子。
2、夫妻關系惡變
孩子是夫妻關系的“晴雨表”,是與夫妻關系有著密切的關系的,在他們這些夫妻關系中,并沒有一個行之有效的溝通模式,更沒有一套適合彼此的夫妻沖突化解模式,夫妻關系自然就會有一種潛在的危機,這一點似乎可以從孩子受到傷害后非過錯方的態(tài)度中看得出來,每一個虐童案的背后其實都會有一個足以讓我們震撼的故事,都能讓看到一些不健康的夫妻關系。
3、生存壓力讓孩子變成出氣筒
生存的壓力如大山般壓在一些父母的身上,他們?nèi)狈η榫w管理的能力,找不到壓力釋放的正確渠道,調皮的孩子就會很容易成為他們的“出氣筒”,甚至有時候,孩子并不淘氣,卻也遭隨意打罵。
如何幫助遭受虐待的孩子?
任何一個社會問題都需要復雜而漫長的解決過程。武斷、快刀斬亂麻的解決方式往往會造成更大的不必要的損失。對于父母虐待問題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法制的健全。沒有一個完善切實際的法律,任何手段都是非正常且空泛的。還有整體國民素質的提高。這就要依賴于經(jīng)濟的發(fā)展和教育的普及。此外,對于兒童的教育也是需要進一步重視。讓孩子們有一個申訴的渠道。社會對于孩子的保護和了解也需要一個成熟的體系和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