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河南駐馬店的小寶貝劉家豪6個月大,肝臟上長滿了腫瘤。家人敘述,小家豪的母親懷他3個月時長過子宮肌瘤,懷孕至5個月時肌瘤消失。小家豪的命運備受廣大讀者關注,家人介紹的這一細節(jié)也引發(fā)讀者的疑問:“嬰兒的腫瘤是否是母親的肌瘤轉移所致?”記者就此采訪了多位專家,在釋疑的同時,專家們提醒準備孕育寶寶的女性——
治好子宮肌瘤再懷孕
針對媒體報道的小家豪的情況,武漢仁愛醫(yī)院婦科主任李秀蘭教授(原同濟醫(yī)院婦科教授)分析認為:關于小家豪母親懷孕3個月時長過子宮肌瘤的診斷應該是一種誤診。因為懷孕之后子宮不可能長良性肌瘤,如果子宮肌瘤在懷孕之前就已存在,它只會隨著孕期的增長而逐漸長大,不可能消失。
湖北省遺傳中心副主任醫(yī)師宋婕萍也表示,只有惡性腫瘤才有遺傳傾向,母體的子宮肌瘤不會轉移到胎兒身上導致胎兒身體或臟器長腫瘤。
但是,這并不是說懷孕前患了子宮肌瘤就可以置之不理懷孕不誤。李秀蘭教授指出,如果帶著肌瘤受孕,因內分泌的影響,子宮肌瘤增長較快,會比正常情況下生長得更迅速,很容易流產。李教授曾收治過一名外籍女性,肌瘤已長到鴨蛋大,因求子心切堅持懷孕,結果胎兒才兩個月,腹部隆起卻如懷孕6個月大,并不幸流產。李教授介紹,只有長在漿膜下的很小的子宮肌瘤對懷孕影響較小,但也保不準不流產。所以,最好先治好子宮肌瘤再懷孕。
孕前半年別吃避孕藥
雖然專家們證實子宮肌瘤與嬰兒臟器腫瘤沒有關系,但這一事件再次給計劃懷孕的夫妻敲了一記警鐘——確保孕育健康寶寶,不要放過每一個細節(jié)。同濟醫(yī)學院三陽路生殖醫(yī)學中心廖愛華教授因此再次提醒,一定要停服避孕藥6個月后再懷孕。
廖教授介紹,現(xiàn)在的甾體避孕藥,無論是長效的還是短效的,在體內聚集的高激素代謝消失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如果沒有休息半年以上就懷孕,一方面容易對胎兒的性別造成影響,一方面容易致畸。廖教授強調,即使是緊急避孕藥,雖然沒有針對性的研究,但為了確保胎兒健康,國際上也普遍主張像對待常規(guī)避孕藥一樣,半年后再懷孕,即使只服用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