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可待因不當服用咳藥水可致癮
人們所熟悉的“止咳水”,通常是指含可待因的復方口服液制劑。司徒冰解釋,可待因是一種天然阿片類生物堿,可刺激中樞神經,達到鎮(zhèn)痛、鎮(zhèn)靜、止咳的作用,其止咳作用迅速而強大,可用于各種原因引起的劇烈干咳和刺激性咳嗽,尤適用于伴有胸痛的劇烈干咳,同時可用于中度疼痛的鎮(zhèn)痛。
目前市面上在售的“止咳水”最常見的為含可待因的復方口服液體制劑,有溶液和糖漿兩種劑型,比如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愈酚偽麻待因口服液、可愈糖漿等。其中(磷酸)可待因含量一般小于0.1%,基本上不超過0.2%。“可待因的藥理作用與嗎啡相似,長期大劑量應用,可形成生理和心理依賴,使人上癮。”而且長期使用,會令藥效減弱?膳碌氖,服用過量還可抑制呼吸,引致死亡。
臨床上,可待因是復合止痛藥、復方感冒藥、復合鎮(zhèn)咳藥的主要成分之一。建議1歲以下兒童應避免服用;12歲以下兒童通常不建議服用;多痰患者禁用。
連續(xù)服用不能超過7天
司徒冰表示,因為購買方便、隱蔽性強、價格低廉等原因,近年來“止咳水”成為一種新型致癮藥物。為了加強對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制劑的管理,其被列入二類精神藥品管理目錄。
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業(yè)醫(yī)師必須經過專項培訓和考試合格以后,才有資格開具精神藥品處方,藥師也要經過培訓考試才可調配精神藥品處方。每張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發(fā)出的藥品要有專冊記錄,處方要保存兩年備查。禁止超劑量或無處方配發(fā)或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并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
專家提醒,市面上的“止咳水”種類很多,但必須嚴格按照醫(yī)囑劑量服用,一般連續(xù)服用不能超過7天。“止咳水”適用于無痰干咳以及劇烈、頻繁的咳嗽,比如傷風、流感、上呼吸道感染、咽喉及支氣管刺激所引起的干咳、敏感性咳;因感冒、過敏性鼻炎引起的流涕、流淚、打噴嚏、鼻塞和咽喉發(fā)癢等癥狀。司徒冰強調:“應限制用藥天數和次數,服藥1周癥狀無緩解,應去醫(yī)院就診。痰多黏稠、不易咳出者不宜使用,老年人、孕婦、小兒都應慎用。”
Tips:
精神藥品≠抗精神病藥
看到精神藥品,許多人都緊張起來——精神藥品與抗精神病的藥物有關系嗎?答案是否定的!其實精神藥品屬于特殊管理藥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tǒng),使之興奮或抑制,連續(xù)使用能產生依賴性的藥品。依據使人體產生的依賴性和危害人體健康的程度,精神藥品分為第一類和第二類。而抗精神病藥是一組用于治療精神分裂癥及其他精神病性精神障礙的藥物。因此,精神藥品≠抗精神病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