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梭利教具的特點
媽咪愛嬰網(wǎng) hltdp.com.cn 2010年04月30日 15:04:30
蒙特梭利教具的特點
小明拿著一盒積木,蹲在地板上,一塊接一塊地往上堆,五顏六色的,美麗極了,就在堆完一座“城堡”后,他將積木往地板上一扔,頭也不回的走了!
·小華拿了一塊地毯在地板上,又從架子上將十塊粉紅塔由小到大,一塊塊的取了下來,放在地毯的上方。他坐了下來,找出最大的一塊,放在第一層,接著又找出次大塊,將它放在最大塊的上方。于是,他以同樣的方法,一直作到最小的一塊完成,也用手檢查了一下是否整齊。做完后,他又一塊塊地放回架子上,并將地毯收好。
注意到?jīng)]有,這種活動有什么不同?為什么小明玩的,我們稱為“玩具”?小華玩的,我們稱為“教具”?
教具與玩具不同
“教具”有“教育”的功能,所以它具有嚴肅的意義,不能隨意地被安置在廚房或者客廳;也必須有專屬的“活動室”與特定的使用規(guī)則,如此它的功能才能被尊重。
再來,由于教具具有特定的教學作用;例如,粉紅塔,為了讓孩子能以觸覺與視覺來分辨大小,所以在顏色上也就設計成單一化,目的在造成注意力的集中,而不會受其他因素干擾。但是,在孩子能完全地熟悉這個基本功能后,它能被允許與別的教具配合變化使用。
教具具有教育孩子了解大小、輕重、高矮、乃至最大、次大……至最小,讓孩子能產(chǎn)生次序、順位等等“秩序”感的教育特質(zhì)。這種特質(zhì)不只顯現(xiàn)在教具物的本身,也旁及到外圍的一切行動。所以,使用者必須有秩序地取下教具,有次序地歸位以及要有尊重它、維護它的素養(yǎng)。
在這樣教養(yǎng)下的孩子,長大了就會尊重“長幼有序”和“先來后到”等社會倫理和社會秩序。
至于玩具就不一樣了!玩具的制造,雖然有些也帶點教育意義,卻不是十分明顯,它的大部分目的只是想利用小孩子的好奇心,以賺取父母荷包的錢。而媽媽為了暫時免除孩子的糾纏,或是爸爸想同時滿足孩子和太太的要求,也就不惜花費金錢買回家去。
但孩子玩了沒多久,就想要了解“為什么那輛小汽車,既沒有司機,也不會掉到玩具盒子外面去?為什么會自動轉(zhuǎn)頭,好像輪子上有眼睛?比爸爸還能干,究竟有什么道理?”孩子想明白這些疑問,卻常為難了媽媽;媽媽把問題推給爸爸,孩子卻等不及,只好動手自己拆,不到雨天,“玩具”成了廢物,仍舊滿足不了孩子的好奇,而引起一連串的后遺癥:如孩子輕視父母無能,既不能給他滿意的解答,又不能替他修復玩具,于是纏著、哭著又要買更“好玩”的。如果不買,孩子的哭功、纏功更加煩人……。所以,玩具無法滿足孩子的道理也在這里,它蘊含不深的教育意義,不但無法帶給孩子們成長,而且會養(yǎng)成孩子的不良習性。
蒙特梭利教具
蒙氏的教具究竟有多少種?依荷蘭新屋公司八十年代的目錄,有三百四十九種之多。但實際上哪些是蒙特梭利自己所創(chuàng)制,卻很少有人去研究,可見有一些必是經(jīng)由后人自己發(fā)展出來的。其實這相當符合蒙氏的教育精神,因為她不曾認為蒙氏教學是一種永恒的結(jié)論。她明白生命具有變動性,所以隨著時代變通,教育的發(fā)展必會有些因循,也有所創(chuàng)新。因此,只要合乎蒙氏教育法的精神和目標,父母們也可以在家里替孩子做。但千萬別去買那些復雜得連自己都弄不清楚的電動“玩意兒”,惹得孩子和自己生氣。
對于“教具”一詞,蒙氏本人曾公開地表示,她不喜歡這個名詞,正確的名稱我們應該叫它“工作材料”。它的主要作用,是供給幼兒作成長“工作”時所用的“材料”,是兼具增進智力和改善性格的目的,而不愿世人稱之為“教具”。然而這個名稱的由來已久,我們?yōu)榱朔奖銣贤,也不像老師手中的那根教棒,不是輔助老師教課的物品(“輔助老師授課”就成了以大人為中心),它是讓孩子在其中“自我教育”、“自我啟發(fā)”的媒介物,而非玩具。
教具的特色
1、 蒙氏教具不選用五彩雜陳的色澤,以樸實、干凈的色調(diào)為主。因為它具有教育意義,所以通常用單色調(diào),突顯真正的教育目標,也是具孤立的特性。例如:粉紅塔的十塊木頭全部都是粉紅色。
2、 由于教具的最重要目標,是為了符合兒童的內(nèi)在需要,所以在大小、尺寸上,以兒童的能力為設計重點。如:粉紅塔最大的一塊,孩子也可以搬得動。
3、 每項教具都有能夠吸引小孩子的因素,例如粉紅塔的重量、顏色;或舀豆子時,豆子沙沙的聲音。
4、 教具的設計,以供給一個人操作為主要考慮目標。
5、 每項教具的單獨和聯(lián)合使用,都有其步驟和順序才能完成。而且不管在設計上或者在使用方法上,都是由簡單到復雜,其主要目的是培養(yǎng)孩子了解步驟、重視秩序,并間接的培養(yǎng)其“內(nèi)在紀律”。
6、 每樣教具都具有直接與間接的教育目的。
7、 在設計上,具有控制錯誤的特性,可以使小朋友自行發(fā)現(xiàn)錯誤,而能自己改正。既有助于孩子自己了解問題、解決問題。亦能培養(yǎng)“知過能改”或獨立、負責的品德,并有助于創(chuàng)造性思考和打開智慧竅門等多種作用。
8、 由步驟、秩序中培養(yǎng)孩子的邏輯習性和推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