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留守兒童情況登記制度。各班級要對在校留守兒童進行全面登記,了解和掌握留守兒童基本情況,以利于對留守兒童開展有針對性的管理和教育。
2、建立留守兒童監(jiān)護人聯(lián)系制度。每學期向留守兒童臨時監(jiān)護人通報留守兒童在校學習、生活、品德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況,提出留守兒童管理教育的針對性建議。班主任每學期要對全班每位留守兒童進行一次以上家訪,了解指導(dǎo)監(jiān)護人開展正確的家庭教育。學校開通"幫扶熱線",暢通家校聯(lián)系渠道。
3、建立留守兒童情況報告制度,對帶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問題及時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4、建立留守兒童溝通交流制度。將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通過組織開展多種學生喜聞樂見又積極參與的少先隊活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文體活動、法治安全教育活動等,為留守兒童增進與同齡人的交流溝通、師生間的關(guān)愛互動、社會環(huán)境人際交往等搭建健康和諧的情感交流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