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搞好下屬幼兒園安全工作,加強校車工作管理,切實保障幼兒人身安全,根據(jù)上級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學校與下屬幼兒園特制訂此責任書。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宋躍慶任組長,副校長米金華任副組長,由下屬幼兒園園長為成員,負責本園的安全工作,制訂出安全工作目標和任務,并與本園班主任簽訂出安全工作管理目標責任書。
二、嚴格遵守學校對師生人身安全、集體活動安全、公共集體活動場所安全、外出活動安全、施工安全、食堂衛(wèi)生管理、飲食衛(wèi)生安全、財產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及防火、防盜、防中毒、防觸電、防溺水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
三、幼兒園每月利用課間操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幼兒園班主任每周利用班會時間進行一次安全教育。以此提高幼兒自我防患、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四、每月對園內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如發(fā)現(xiàn)校內不安全因素,立即報告我校分管領導進行排患。
五、如發(fā)生意外師生傷亡事故,立即組織挽救,并及時向我校主管領導報告。
六、嚴格執(zhí)行上級各項要求和政策。嚴格執(zhí)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私自設立校車,不得超載負重,不得違規(guī)超范圍接幼兒,若如不執(zhí)行政策造成一切后果幼兒園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