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功能室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2、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xié)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3、幼兒園師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yè)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