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學管理制度是幼兒園正常運轉的重要保障。依據(jù)《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應當通過科學保育教育,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快樂成長,使興趣、特長、才智得以早期開發(fā),體、智、德、美等方面均衡發(fā)展,養(yǎng)成良好的品德和行為習慣。
二、幼兒園必須堅持教學活動化、活動游戲化原則,在健康、社會、科學、語言、藝術等五大領域,通過創(chuàng)造性設計各種活動游戲,使幼兒的知識、技能、情感等素質得到全面提升,獲得完整經驗。不允許提前讀寫小學知識,杜絕小學化教育傾向。
三、幼兒教育在面向全體的同時必須注重個性差異,對不同年齡體質、不同興趣愛好、不同性格特長的幼兒,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提供不同的游戲平臺,確保不同的幼兒共同進步。
四、幼兒教師必須學會尊重、理解、欣賞、激勵幼兒。要微笑、和善、親切地面對每名幼兒。嚴禁訓斥、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五、幼兒園要制定教育教學管理評價獎勵辦法,對在游戲設計、自制玩教具、幼兒心理研究等保育教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優(yōu)秀教師進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