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澳大利亞的鄰居翠西有一對活潑可愛的雙胞胎女兒。孩子們6歲時,翠西便送她們到附近的芭蕾舞學(xué)校學(xué)習(xí)舞蹈。天賦加上勤奮,兩個孩子很快就脫穎而出,雙雙奪得市鎮(zhèn)的少兒芭蕾舞比賽第一名。一家電視臺要求上門采訪,給兩個孩子拍一些“漂亮”的鏡頭,但卻遭到翠西的斷然拒絕。我對此不大理解,便私下問她:“在我們中國,不少父母有‘出名要趁早’的思想,想方設(shè)法地讓孩子出鏡,你怎么……”翠西回答得十分干脆:“孩子尚未成年,我得像保護她們的眼珠一樣保護她們的隱私!”接著,她便把自己的擔(dān)憂一古腦兒倒出:出鏡固然可以給孩子鼓勵,但媒體的過分渲染也可能助長她們的虛榮和浮躁。
克雷德是社區(qū)醫(yī)院的門衛(wèi),他9歲的兒子彼得,因一個偶然的機會在一部兒童電視劇里出演了主角。沒想到,電視劇播出后竟好評如潮:“一顆冉冉升起的童星!”“星途無量……”媒體鏡頭都紛紛對準彼得。久而久之弄得孩子煩了,竟在閃光燈下連喊“再不要拍戲了”。權(quán)衡再三,克雷德最后毅然辭職,把家搬到了遠離市區(qū)的鄉(xiāng)村,并登報聲明:“不接受任何媒體采訪,若有偷拍孩子者,定將訴諸法律!”放著讓孩子能出名、掙錢的大好機會不用,在我等看來,不啻是天字第一號傻瓜,但克雷德卻自有他的道理:“我家并不富裕,我當然希望孩子能夠掙一點錢。但是如果這種掙錢方式有礙于孩子的健康成長,我寧愿不要這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