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除了大家所熟知的智商、情商和財商外,越來越多美國家庭開始注重從小培養(yǎng)孩子的“體商”。顧名思義,提高孩子的體商即是提高其對體育鍛煉的熱心程度,以及提高其參與運動的水平。
美國人普遍認為,孩子參與鍛煉愈早,體商的提高往往也愈快,長大后也往往更可能成為自覺參加鍛煉的體育愛好者,或運動水平較高的“體育能人”。由此,讓孩子投身合適的鍛煉,實際上在孩子剛剛出生后僅僅一個月內,便早早開始了。在春、夏、秋季,出生后僅2周的嬰兒就開始被抱到戶外,在樹陰下或較柔和的陽光下享受日光浴或空氣浴,其間還可輕柔地搖動孩子的小手、手臂、肩膀和大小腿。這可是孩子在其人生中第一次參加體育鍛煉呀。此外,美國人常常在孩子還不滿半歲時就讓其參加諸如溫水體操、爬行等活動。
美國父母常常給予孩子自行選擇參與哪種游戲或運動項目的權利,而從來不搞包辦或強迫,特別不勉強孩子參與大人喜愛或選擇的項目。其實成人的健身運動項目和器材,對孩子往往并不合適。當然,給孩子做一下參謀倒未嘗不可,但即便面對的是2、3歲的幼兒,也應該講“民主”,即是討論式的,而非命令式的。
聘請體育保姆(大多由運動水平較高的大學生擔任)在美國也蔚然成風。他們不僅比一般父母更能發(fā)掘孩子的運動天賦,而且能更有效地提高孩子的運動技能。當然,父母付出的報酬也較高。
父母還得做出好榜樣。統(tǒng)計顯示,在父母不愛運動的家庭中長大的孩子,也往往同樣是四體不勤的“懶蟲”。故在美國人中有這么一句口號:為了孩子能愛好鍛煉,您自己也必須愛好鍛煉。
鼓勵孩子多多接觸和體育有關的信息,如要求孩子留意報上或電視上的體育新聞,讓孩子自編幼兒園的比賽報道,帶孩子親臨賽場看球,或跟球星寫信等等。
父母還根據(jù)寶寶成長的不同階段,明確不同的鍛煉目的,有針對性地鍛煉孩子,以全面提高其體商。如在孩子2歲前,主要發(fā)展基礎功能,增強體能以及頸部、肘部等各種關節(jié)的功能。2至4歲,運動可更講究精細和技巧。而到4至6歲時,孩子身體的各個系統(tǒng)、各個動作的功能已基本完善,因此這段時期鍛煉的重心應該移向發(fā)展孩子動作的協(xié)調性。
最后,父母們非常寬容。對這些手腳還不太靈活、體能還遠遠不夠充沛、運動水平也無疑很低的小不點,只要動起來便是好樣的。父母們對孩子做出的每一點進步和成績,都及時予以表揚。父母還允許孩子經(jīng)常變換鍛煉項目以減少可能的枯燥乏味,而不必動輒批評為“缺乏恒心”。因為最重要的是幫助孩子發(fā)現(xiàn)鍛煉的樂趣,從而讓他們最終養(yǎng)成愛運動的習慣,并由此而受益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