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國家中,德國可稱得上是休假的“冠軍”。一般來說,德國孩子每年享受的各類假日加起來約有150天。
這其中有經(jīng)濟原因,但更主要的是管理與安全問題。根據(jù)德國有關法律,組織未成年者活動,組織者必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相關保險,未成年者沒有監(jiān)護就外出旅行是不允許的。即使父母同意,法律也通不過,會有人告你虐待未成年者。
另外,由于組織工作繁雜,很少有機構愿意承擔組織這類活動的責任。一般學校也不愿自找麻煩。因此,德國的孩子盡管旅行愿望強烈,但他們中的絕大多數(shù)都只是在跟隨父母度假時,才能使自己的這一愿望得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