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家長關注的“2011年非京籍適齡兒童在京接受義務教育問題”,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就相關政策進行了權威解讀,今年非京籍兒童入學仍需出具暫住證等五證。
據(jù)介紹,多年以來,北京市在解決非京籍兒童少年在北京接受義務教育方面做出巨大努力,公辦學校接收比例逐年提升,截止到2010年底,已有超過70%的非京籍學生在公辦學校就讀。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2011年,北京在依法保障平等接收符合條件的非京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努力和基本政策不變。
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非京籍兒童入學基本要求不變: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需要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提供在京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yè)證明、戶口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出具的在當?shù)貨]有監(jiān)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五證,經(jīng)暫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確認后,開具在京借讀證明,到暫住地就近的中小學校聯(lián)系借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由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協(xié)調解決。
另外,“兩為主”的政策不變:接收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政策。免費政策不變:在本市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非京籍兒童少年享受和北京市戶籍學生同等的“兩免一補”的政策;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嚴格禁止違規(guī)收取借讀費。
“非京籍”孩子入學要求“五證”
6月11日,記者從清華附小CBD實驗學校了解到,只要房產(chǎn)在片區(qū)內,不是北京戶口的孩子也可以登記。校方負責人透露,這是教委對“非京籍”學生實行的政策,不過校方還是會先滿足片內京籍的孩子。
據(jù)了解,“非京籍”孩子入學,家長不但要帶齊戶口本、暫住證、孩子無人看管證明、住房合同、街道證明等規(guī)定的“五證”,還要依照各校的要求提供部分其它證明,如借讀證,家長雙方的勞務合同、單位證明等。
■新聞回放非京籍學生借讀政策變化截至2010年10月,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來京務工人員子女共有43.3萬人,其中70%在公辦中小學就讀。據(jù)介紹,隨遷子女在接受教育等方面,與北京市學生同等對待。
2002年,北京市教委公布了《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加強中小學接收借讀生管理的通知》,提出了所謂“五證”的要求。
2007年,北京市教委公布了非京籍學生在京借讀政策,按照教委規(guī)定,借讀生應繳納借讀費。
2009年1月1日開始,根據(jù)“取消和停收100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文件通知要求,北京市對各類借讀生均不再收取借讀費。
2010年4月7日,根據(jù)文件通知,北京市對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發(fā)放宣傳卡和入學登記卡。
2011年5月6日,北京市教委對外發(fā)布,從去年開始,市教委調整了非京籍學生在京借讀條件規(guī)定,今后只需提供學生在京居住證明和原籍戶口即可。然而,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昨日就相關政策再次進行解讀,否認此前關于“兩證”的說法,重新確認為,今年非京籍兒童入學仍需出具暫住證等五證。具體原因尚未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