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字叔夜,譙國銓(今安徽宿縣西)人。他曾與山巨源(山濤)等七人一起游于山林,被稱為“竹林七賢”,司馬氏專權(quán)后,嵇康不滿司馬氏的統(tǒng)治,隱居山陽,而山巨源后來在司馬氏朝廷中做了官,嵇康從此看不起他。山巨源由吏部侍郎升散騎常侍時,想請嵇康出來代理他原來的吏部侍郎官職,遭到了嵇康的堅決拒絕。 不久,山巨源收到了門人遞上的一封信。拆開一看,是嵇康給自己的一封絕交信。他迫不及待地看了下去。信中嵇康列舉老子、莊子、柳下惠、東方朔、孔子等先圣,說自己“志氣可托,不可奪也”。 接著又寫到自己傾慕尚子平、臺孝威(后漢隱士),不涉經(jīng)學(xué),淡泊名利。信中表示他蔑視虛偽的禮教,公然對抗朝廷的法制,以禽鹿作比,鹿很少見有馴育服從的,大的如果羈絆、束縛它,那它必定狂躁不安,即使赴湯蹈火,也不在乎;哪怕是用金的馬嚼子來裝飾它,拿佳肴來喂它,它還是思念樹林、向往草地的。以此表示如果司馬氏請他做官,他就會像野性難馴的麋鹿“狂顧頓纓,赴湯蹈火”。表達(dá)了堅決不在司馬氏政權(quán)中任職的決心。由于嵇康時常發(fā)表一些譏刺朝政和世俗的言論,司馬氏統(tǒng)治集團(tuán)對他十分忌恨。 景元三年(262),曾經(jīng)受到嵇康奚落的司隸校尉鐘會,以言論放蕩、毀謗朝廷等罪名對嵇康橫加誣陷。嵇康被司馬昭下令逮捕入獄,不久便被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