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市讀者張宜來信說,她剛懷孕 3個月,許多好心人跟她說能干這不能干那,真有點不知所措,張宜來信想詢問,孕婦到底不適合干哪些工作?
安姐姐:孕婦可以參加一般日常工作,但不宜從事以下可導致流產、早產、胎兒致畸等嚴重危害母親及胎兒健康的工作:
(1)繁重的體力勞動性工作。繁重的體力勞動性工作消耗熱量很多,增加心臟的輸出量,加重孕婦的負擔,會影響胎兒的生長發(fā)育,甚至造成流產、早產。
(2)頻繁彎腰、下蹲或攀高的工作。長時間蹲位或彎腰會壓迫腹部,影響胎兒發(fā)育,引起流產、早產。妊娠后期,行動不便,且常伴有下肢浮腫,更不適宜參加這類工作。
(3)高空或危險作業(yè)。有跌落危險的作業(yè),距地面 2米以上高度的作業(yè)以及其它有發(fā)生意外事故危險的作業(yè)不宜參加。
(4)接觸化學有毒物質或放射性物質等的作業(yè);瘜W有毒物質及放射性物質等有致畸、致癌作用,嚴重危害母子健康。化學物質中的鉛、汞、砷、氰化物、一氧化碳、氯氣、苯、甲苯、二甲苯、環(huán)氧乙烷、苯胺、甲醛等,在空氣中的濃度如超過衛(wèi)生標準時,孕婦不宜在此環(huán)境下工作。此外,超過衛(wèi)生防護要求的放射性作業(yè),環(huán)境噪音超過衛(wèi)生標準的作業(yè),孕婦也不宜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