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青年人都憧憬著美好、幸福的未來,渴望尋找一位情投意和、心心相印的終生伴侶,共享家庭生活的天倫之樂。怎樣才能使心愿得以實現(xiàn),下面從醫(yī)學和優(yōu)生學的角度談談選擇配偶的科學。
不能相互婚配的四種人
1、近親不能結婚。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國家以法律的形式來限制近親結婚,可見近親結婚的后果是嚴重的。我國在戰(zhàn)國時期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之說,在國外也都有這方面的規(guī)定,有些國家甚至規(guī)定表親通婚有罪。
近親,不能通婚的近親,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
直系血親:是指與自己有垂直血緣關系的,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
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舅、姨、姑、伯、叔等。三代以內(nèi)有共同祖先的就為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
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 |
叔、伯、姑 | 父母 | 舅 姨 |
堂兄弟姐妹 | 自己 | 表兄弟姐妹 |
堂兄弟姐妹之子女 | 子女 | 表兄弟姐妹之子女 |
堂兄弟姐妹之孫子女 | 孫子女 | 表兄弟姐妹孫之子女 |
親上加親好不好,這要做具體分析。
親上加親,一般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有血緣關系的,一類是沒有血緣關系的。沒有血緣關系的可以通婚,比如姐妹倆嫁給兄弟倆;妹妹嫁給姐夫的外甥侄子;弟弟與嫂子的娘家親戚成婚,他們雖然也是親戚,但并無血緣關系,就可以通婚。有血緣關系的直系血親無論多少代都不能結婚,比如祖父母與孫子女、曾祖父母與曾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曾外祖父母與曾外孫子女,都不可以通婚。
通常人們認為,兩個兄弟的子女之間即堂兄弟姐妹之間的通婚視為血緣忌諱,而認為一個兄弟的子女與其姐妹的子女通婚,或者兩個姐妹之間的子女通婚,即北方人講的“姑做婆”,“姨做婆”是允許的,這也是錯誤的。因為他們之間的血緣很近,沒有超出三代,屬于近親不可以婚配。
近親為什么不能結婚?
這是從優(yōu)生學的角度,從有利于后代的健康考慮的。近親結婚與遺傳病的發(fā)生、延續(xù)有密切關系。誰的孩子像誰,說的是子代與親代相似或雷同,這叫做遺傳。遺傳是由身體內(nèi)的基因相同造成的。由于近親結婚的夫婦所攜帶的相同基因比較多,有些遺傳病,只有當父母都有共同的“致病基因”而且“相遇”時,后代才能發(fā)病。在一般的婚配關系中,這種“相遇”的機會很少。而近親結婚的情況就不同了,這種相遇的機會明顯增加,因為他們來自同一祖先,共同的基因比較多。父母和親生子女之間,同胞兄弟姐妹之間有1/2的基因相同,祖孫之間,伯、叔、舅、姑、娘、姨與內(nèi)外侄女、侄甥之間有1/4基因相同。堂兄弟姐妹、姑表、姨表兄弟姐妹之間有1/8基因是相同的;表叔、舅與侄女、甥女之間有1/16基因相同,其表堂兄妹之間有1/32基因相同。相同基因越多,致病基因相遇的機會就越多,那么遺傳病發(fā)病率就越高。
據(jù)估計,在正常人身上每人都常有5-6種隱性遺傳病基因。近親婚配可以明顯提高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發(fā)病率。
隱性遺傳病和近親結婚關系
病名 | 隱性遺傳病的發(fā)生率 | 表兄弟結婚發(fā)病率為非近親結婚的倍數(shù) | 此病患者中表兄近親結婚者所占百分比(%) | |
非近親結婚 | 表兄妹結婚 | |||
苯丙酮尿癥 | 1: 14500 | 1: 1700 | 8.5 | 35 |
色素性干皮膚 | 1: 23000 | 1: 2200 | 10.5 | 40 |
白 化 病 | 1: 40000 | 1: 3000 | 18.5 | 46 |
全 色 盲 | 1: 73000 | 1: 4100 | 19.9 | 53 |
小 頭 畸 形 | 1: 77000 | 1: 4200 | 13.3 | 54 |
黑朦性白癡 | 1:310000 | 1: 8600 | 35.7 | 70 |
先天性魚鱗癬 | 1:1003000 | 1:16000 | 63.6 | 80 |
在我們生活中,由于近親結婚造成子女發(fā)病的例子實在很多。
世界著名的大科學家達爾文創(chuàng)立了物種進化的自然選擇學說,然而他自己的婚姻卻是不幸的。達爾文與他的表姐,斪杂紫鄲,埃瑪是一位品德高尚的女性,婚后為了使達爾文有充沛的精力從事科學研究工作,一個人擔負起全部家務的重任,然而他們的婚后生活并不幸福。他們婚后15年中共生下6男4女10個孩子,大女兒安妮聰明可愛,但卻一直多病,10歲就夭折了;四女兒也因多病,很早就死去了;二女兒埃蒂、兒子威廉和倫納德終生不育;三女兒伊莎麗因身體不好終生未婚;其它四個兒子身體也都不好,長年多病,兒女的不幸使達爾文夫婦一生都感到焦慮不安。
著名的美國遺傳學家摩爾根與漂亮的表妹瑪麗十分相愛,瑪麗不僅漂亮而且學識淵博,興趣廣泛。摩爾根因在研究印第安人的婚配習慣中了解到血緣過近影響子女健康,一直不敢與表妹結婚,直到33歲也擺脫不了這愛情的吸引力,終于成親;楹笙群笊巳齻孩子,兩個女兒因遺傳病夭折,兒子李米爾則是智力缺乏的“半癡呆”。摩爾根為此十分悲痛,深悔自己的“失足”。
還有歷史上著名的歐洲王室的血友病、土耳其阿克亞勃的“兩性之鄉(xiāng)”、西班牙的“多指村”,以及巴西的“白毛人”島等等,都是近親婚配的結果。
2、男女雙方都曾患過精神分裂癥或燥狂抑郁性精神病的人不能成為配偶。
這是因為當夫婦一方或雙方患精神分裂癥時,其子女患同病的風險率極高。一般群體中精神分裂癥風險率不到1%,父母雙方都是精神分裂癥患者,則子女發(fā)病率高達40%至68%。父母一方是精神分裂癥的,其子女發(fā)病率為15%。由此可見,精神分裂癥與子孫后代的精神素質(zhì)密切關聯(lián)。提倡優(yōu)生,必須杜絕精神分裂癥患者之間互相婚配。
3、雙方家系中三代內(nèi)患有相同的隱性遺傳病者。
隱性遺傳病的種類很多,比如白化。ㄋ追Q陰天樂)全色盲、青光眼、著色性干皮病、鐮狀細胞貧血癥等等。這類遺傳病遺傳有幾個規(guī)律:一是患者在家族中出現(xiàn)經(jīng)常散發(fā)的,在世代之間沒有連續(xù)性;二是患者的雙親一般外表是正常的不發(fā)病,但他們是這種致病基因的攜帶者;三是發(fā)病者與性別沒有關系;四是近親婚配生育的子女,發(fā)病率明顯提高。
4. 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患者之間不宜結婚。
當一對夫婦都是致病基因的攜帶者時,生育的子女有1/4要發(fā)病,從優(yōu)生學的角度,這樣的人之間不宜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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