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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周的第十二代天子周景王姬貴,在他在位的第二十一年(公元前524年)和二十三年(公元前522年)時,做了兩件不得民心的事情:一件是鑄大錢,一件是鑄大鐘。大錢就是幣值高的錢。景王試圖以鑄行大錢的方式來收繳民間的小錢。大鐘即編鐘。景王準(zhǔn)備鑄造兩組巨型編鐘,一組是無射(讀yì),一組是大林。他打算把這兩組編鐘上下懸掛在一起配合著演奏。景王身邊的大臣單穆公對此很擔(dān)憂,極力加以勸阻。他認(rèn)為鑄大錢不利于流通,是“絕民用以實王府”,是對平民百姓的殘酷掠奪;而鑄大鐘更是勞民傷財,既得不到悅耳的美的享受(鐘過大耳朵承受不了),又加重了百姓的負(fù)擔(dān)。所以這樣做將會使百姓離心,國家危險。但景王聽不進去。司樂大夫伶州鳩也勸阻說,編鐘的聲律強調(diào)和諧,如果百姓怨恨,那就沒有和諧了。他引用民諺“眾心成城,眾口鑠金”來表明自己的觀點:老百姓共同喜歡的東西,很少不實現(xiàn)的;而他們共同厭惡的東西,也很少不廢滅的。但景王還是不聽。三年間,既鑄了大錢,也造了大鐘。結(jié)果是,景王在第二年就死于心疾,周王朝也隨即爆發(fā)了長達五年之久的內(nèi)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