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積極開展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體育活動,每日戶外體育活動不得少于1小時。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環(huán)境,有計劃地鍛煉幼兒肌體,增強身體的適應和抵抗能力。
3、戶外活動前帶班教師和配班教師要認真清點人數(shù),仔細檢查幼兒穿戴,如鞋帶是否系好,褲子是否提好等,及時給予整理。有不適于此項活動的幼兒(身體不適或無興趣),可靈活處理。
4、在活動前帶班教師要向幼兒交代活動內容及要求,教幼兒正確使用玩具(器械)、愛護玩具(器械)、會收放玩具(器械),教育幼兒注意安全,對可能預見的危險因素要提醒幼兒注意,然后有組織有秩序地帶入活動場地。組織幼兒在指定的場地內游戲,并遵守游戲規(guī)則。
5、戶外活動時,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器械使用的安全,避免砸傷、摔傷等事故發(fā)生。
6、所有幼兒的活動均應在教師視線范圍內,對于玩攀爬等大型玩具的幼兒,帶班教師距幼兒不得超過2米,對特別調皮好動的幼兒,教師要格外關注,及時干預其具有潛在危險的舉動。
7、戶外活動以有組織的集體游戲為主,注意動靜交替,教師既要參與其中又要關注全體,時刻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避免幼兒之間沖突及其它意外發(fā)生。
8、帶班教師要教會幼兒各類玩具的正確玩法,避免因玩法不當造成意外事故。
9、戶外活動時間,嚴禁教師聚眾聊天或因各種原因遠離幼兒,任幼兒自由玩耍。
10、活動結束后,帶班教師要認真清點人數(shù),總結活動情況,組織幼兒整理好玩具(器械),穩(wěn)定幼兒情緒,有秩序地帶幼兒回活動室。
十、幼兒園午睡管理1、幼兒園一日作息時間安排必須保證幼兒充足的睡眠。年齡越小需要睡眠時間越多。幼兒一晝夜總的睡眠時間是:3-4歲需要12-13小時,5-6歲需要11-12小時。寄宿制或全日制幼兒園中午一般安排2-2.5小時午睡。
2、保育員要認真與上午班教師進行口頭和書面交接(交接班記錄),清點人數(shù),了解幼兒特殊情況,對生病、服藥幼兒多加照顧,對行動或情緒反常的幼兒要及時詢問有何不適,給予相應處理。
3、幼兒睡前值班教師或保育員進行午檢,仔細檢查幼兒是否帶有小棒、玻璃、扣子、硬幣以及有尖角和刀刃的東西,以免刺傷幼兒或塞入鼻內、耳朵,吞入氣管或肺內。
4、午檢、入廁后,值班教師或保育員組織幼兒有秩序的上床,避免幼兒之間打鬧、推搡,發(fā)生意外。
5、幼兒午睡期間,值班教師或保育員要每隔20分鐘全面檢查一次,為幼兒蓋被子、糾正幼兒不正確的睡姿等;對預先知道的病兒要將其床位安排在明顯位置,便于照顧;對午睡中有異常表現(xiàn)的幼兒(如臉色發(fā)青、呼吸急促、躁動不安等)要及時采取救治措施,不得延誤病情。
6、夏季午睡時,寢室溫度應保持在27℃左右,冬季午睡時,要有良好的取暖設備,溫度保持在18℃左右;要讓幼兒脫掉外套睡,值班教師或保育員不得嫌麻煩,避免幼兒感冒。
7、對午睡期間入廁幼兒,值班教師或保育員要及時協(xié)助上下床,不得讓幼兒自己下床,以免摔傷。
8、寢室和衛(wèi)生間不一體的幼兒園,午睡期間不允許幼兒獨自到寢室外廁所進行大、小便,應妥善安排在室內小便或由教師陪同去,以免冬季著涼、丟失孩子或發(fā)生其它意外事故。
9、看護午睡期間,值班教師或保育員不許睡覺,不許離開寢室,不許做與午睡無關的任何事情,避免幼兒自行上下床發(fā)生意外。
10、午睡期間幼兒園要有值班領導,并開通對外電話,能及時呼叫120等,一旦有險情,保育員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值班領導并采取正確的應急處理措施。
11、午睡起床時,值班教師或保育員要照顧好幼兒起床,指導幫助穿好鞋襪,認真檢查幼兒穿戴,發(fā)現(xiàn)有穿錯鞋或扣錯紐扣的及時幫幼兒整理好。
12、午睡起床后,值班教師或保育員要再一次清點人數(shù),與下午班教師進行口頭和書面交接,對幼兒的異常情況要特別交代,防止發(fā)生意外,然后按要求整理好被褥。
13、值班教師或保育員要經常檢查幼兒小床扶手、(雙層床)梯子是否牢固,電器等設施設備是否安全,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維修或更換,對寢室內幼兒能觸摸到的插座或燈具要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十一、幼兒園食堂管理1、幼兒園應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制度》、《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管理辦法》、《食堂衛(wèi)生五、四制》的規(guī)定,保證幼兒在園進餐的衛(wèi)生安全。
2、全日制幼兒園必須有健全的幼兒膳食、食堂管理等制度,成立食品衛(wèi)生領導小組,幼兒園的法人代表任組長,食品衛(wèi)生有專人管理和負責,伙房不得承包或轉讓于他人,不得與中學生或成人伙房混用,不經園長允許非伙房人員不得進入伙房。
3、幼兒園應設立專項幼兒伙食費管理帳目,?顚S茫媱濋_支,一月一結算一公布,保證生活費全部用于幼兒,任何人不得挪用,盈虧額不得超過±2%,如有盈余轉到下月伙食費。